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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发问与两份轻判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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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30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天昌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1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1510120319
擅长领域:税务类纠纷
咨询电话:15808804380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从2015年执业至今,共计办理刑事案件59件(其中,4件尚未办结)。其中包含北京消防总队纪委书记梁某(厅级)受贿案、曲靖副市长刘某(厅级)受贿案、红河某投资公司董事长(处级)、某市环保局局长(副处级)、某市税务局副局长(科级)、云南建投某公司董事长(副处级)等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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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天昌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11年,承办刑事案件逾57件。擅长刑事辩护,在多起案件中表现出色,通过精准分析和坚持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减刑、缓刑等有利结果。
三次发问与两份轻判判决

在一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的庭审中,张天昌律师作为被告人Y某某的辩护人,在交叉询问环节接连抛出关键问题。首先,询问证人案发当晚在“一心堂”旁露天烧x摊冲突时,Y某某的具体行为以及被害人当时的受伤表现;接着,针对“宜良烧x店”门口同案犯LH某的行为,询问其踢打被害人的具体动作和被害人倒地后的状况;最后,询问鉴定人员颅脑损伤的形成原因与两次殴打之间的关联。通过这几个问题,成功揭示出案件中死亡结果与Y某某殴打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矛盾。

回溯庭前准备,张天昌律师在阅卷时就发现诸多疑点。他注意到案发当晚的殴打事实分为两段,第一段Y某某仅踢了被害人脚部一脚,被害人受伤并不严重,民警查看也未发现严重异常;第二段同案犯LH某猛踢被害人致其倒地后出现重伤死亡情况。张天昌准备了详细的发问提纲,明确要区分两段殴打事实,质疑第一段殴打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对于鉴定意见,他认为鉴定显示颅脑损伤具有减速性特征,符合头部与地面等钝物碰撞形成,而第二次殴打中被害人后仰倒地才是导致重伤死亡的直接原因,现有证据无法排除Y某某的殴打行为与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的合理怀疑。

张天昌律师自2015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11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刑事案件已逾57件,深耕于职务犯罪、税务犯罪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余件。

在另一起行贿案中,张天昌律师同样展现出专业能力。当事人被指控行贿242万元,律师阅卷发现部分款项存在定性争议,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坚持不接受实刑。最终,检察院将量刑建议从3-4年实刑调整为适用缓刑

污染环境案中,张天昌律师在当事人M某被刑事拘留后48小时内介入,通过多次会见稳定当事人情绪,精准把握报捕窗口期,提交不批捕意见并有效沟通,最终促成公安机关终止侦查,洗脱当事人罪名

最终,故意伤害案中法院虽未采纳无罪意见,但判决Y某某有期徒刑6年,较原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的8年减轻2年;行贿案法院判决对当事人适用缓刑;污染环境案M某未被起诉,无罪结案。张天昌律师认为,庭审准备至关重要,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案件的突破口,只有做好充分准备,才能在庭审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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