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合同诈骗案的庭审交叉询问环节,李鉴春律师凭借几个关键问题,成功揭示了案件的矛盾之处。他首先询问被告关于设备使用情况,指出被告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接着,针对被告撤离工地时未清点告知的情况发问,强调被告未采取虚构身份、逃避联系等典型诈骗行为。最后,就设备价值及流转过程进行询问,进一步说明案件性质。
回溯庭前准备工作,李鉴春律师在阅卷时就发现诸多疑点。比如,设备租赁和使用的时间节点存在矛盾,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存疑。他精心准备了发问提纲,对每个问题都进行了细致推敲,旨在通过询问揭示案件的真实情况。对于鉴定意见,他也制定了清晰的质证思路,指出鉴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严谨之处。
李鉴春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这使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意见,认为被告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被告不起诉。该公司不服提出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李鉴春律师认为,庭审准备至关重要,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只有在庭前做好充分准备,才能在庭审中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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