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合同诈骗案的庭审中,李鉴春律师作为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在交叉询问环节,几个关键问题犹如一把利刃,撕开了案件的表象,揭示出其中的矛盾。李律师首先询问控方证人关于张某设备使用情况的细节,证人的回答前后矛盾,无法自圆其说。接着,针对张某撤离工地未清点设备这一行为,李律师通过询问相关人员,了解到这在行业内并非罕见情况,不能直接认定为诈骗的证据。最后,李律师就设备的流转去向及用途进行发问,进一步证实张某将设备用于其他工程或债务周转,并非非法占有。
回溯庭前准备工作,李律师在阅卷时就发现诸多疑点。比如,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且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并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李律师据此准备了详细的发问提纲,对每个问题可能得到的回答都做了充分的预判和应对策略。同时,对于控方提供的鉴定意见,李律师也制定了严谨的质证思路,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多个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这使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该公司不服提出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李律师表示,庭审准备工作至关重要,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案件的突破口。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在庭审中准确地抓住关键问题,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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