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友良律师,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他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以及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的专业背景,跨学科的知识储备使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有着深厚的理论根基。
在劳动法领域,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杨友良律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善于运用这一规则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以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例,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劳动纠纷。程某在该公司工作近15年,2022年1月25日,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然而,程某认为公司克扣了其用于购买股权的奖金607000元以及理财收益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这起案件中,公司以“已签离职协议”为由拒付奖金,且称未有相关法律及公司制度规定应返还该款项。杨友良律师依据举证责任规则,要求公司提供考勤、工资表等相关证据。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对于涉及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方面的证据负有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提供这些证据,将承担不利后果。
公司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而杨友良律师为程某提供了一系列证据,包括劳动合同、某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工资薪金截图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终,法院认定因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未为程某购买股票,应当退回待购股票的奖金607000元。
杨友良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精准把握举证责任规则,为当事人赢得了胜诉。他的成功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执业过程中,杨友良律师始终恪守“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信条,以严谨的职业态度和扎实的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值得每一位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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