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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怡君律师:类案检索报告助力盗窃案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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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35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沈怡君律师 已认证
评分:4.9 服务:220人 执业14年
律所:吉林万珏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202201211603545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500994241
代表案例:1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沈怡君律师,吉林万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1年执业,擅长刑事辩护、行政医疗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婚姻家庭等各类诉讼业务及非诉业务。现任律师联盟会员、吉林省律师实习指导老师、吉林仲裁委仲裁员、吉林市人民监督员、吉林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公益律师专门委员会委员、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执业12年,办理了几百件案件,有丰富的经验,理论功底扎实、超强的业务能力。一直勤勉敬业、踏踏实实,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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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沈怡君律师执业14年,承办几百件案件,擅长刑事等多领域。她善用类案检索报告影响裁判,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
沈怡君律师:类案检索报告助力盗窃案公正裁判

沈怡君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4年,是吉林万珏律师事务所主任。她大学本科学历,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80%,在诈骗、开设赌场、帮信等细分类型上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她还身兼“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会员、吉林省律师实习指导老师等多个重要职务。

在宋X盗窃案中,法律适用争议较大。2026年2月24日8时许,被不起诉人宋X在吉林省永吉县某宾馆二楼布草间旁客房门口,见房门未锁,进入室内将被害人郭X外套中装有3000元现金的红包盗走。案发后,宋X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公安机关也已扣押并发还被害人3000元现金。

对于宋X是否应被起诉,存在不同观点。沈怡君律师接手此案后,为了能让法院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判,进行了大量的类案检索工作。她仔细检索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以及省高院参考性案例,精心制作了一份类案检索报告,并将其附在代理词后。

这份类案检索报告中详细列举了多起类似盗窃案件的裁判情况和裁判要旨。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沈怡君律师指出宋X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经电话传唤到案(视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

最终,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类案检索报告中的裁判要旨。检察机关认为宋X犯罪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宋X不起诉。

沈怡君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类案检索报告有力地影响了裁判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展现了她在法律实践中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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