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平律师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经济法专业,拥有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是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执业8年来,他承办了上千件疑难复杂案例,部分案例裁判文书网可查,多个案例观点被各级法院采纳并纳入最高院裁判规则。
在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充分体现了张卫平律师的专业素养与能力。2025年6月10日,郭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这起案件法律适用争议较大,核心争议在于郭某某的行为是否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面对这样的复杂情况,张卫平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通过检索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省高院参考性案例,精心制作了类案检索报告,并将其附在代理词后。报告中详细列举了与本案在情节、法律适用等方面相似的案例,以及这些案例的裁判要旨。
在侦查阶段,张卫平律师及时介入,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全面分析郭某某的行为。他认为郭某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并向办案机关提出了相关法律意见。他指出,通过类案检索发现,在类似情节显著轻微的案件中,都未被认定为犯罪。
最终,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认为,该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法院在判决过程中,引用了张卫平律师类案检索报告中的裁判要旨,这充分体现了类案检索报告对裁判的影响。
张卫平律师不仅在这起案件中表现出色,在其他案件中也有卓越的表现。在彭某某诈骗案中,他提出彭某某系初犯、偶犯,有坦白情节,且已全部退赃并得到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为彭某某争取到了法定刑内的较轻刑罚。在王某某故意伤害案中,他提出的辩护意见被法庭充分采纳,使得王某某最终获得缓刑。张卫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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