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实践来看,刑民交叉案件中如何准确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是当地法院典型的争议焦点。在很多案件里,当事人可能因行为边界模糊而被错误刑事立案。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为例,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在2021年3月至11月租赁脚手架设备后,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价值约200余万元设备。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李鉴春律师(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从2009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专精于刑事辩护领域。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此案后,开展了一系列辩护工作。首先是全面核实证据,通过全面阅卷、会见张某,并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对应时间节点,还原行为发生的真实背景与因果关系。其次精准辨析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接着明确刑民边界,论证本案属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最后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相关工程合同、设备流转记录等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该公司申诉后市人民检察院维持决定。此案例体现了律师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厘清法律边界、注重主观故意证据分析与审前辩护的重要性。
再看万X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2022年10月,被害人刘X报案称网上被诈骗,其中10000元转入万X名下银行卡。经侦查,万X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提供本人及他人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并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转入203420元,转出158937元,取现123200元,查实犯罪资金90955元,万X获利4000元。
李鉴春律师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及时介入。首先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接着积极促成量刑情节,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然后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论证其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持续跟踪与沟通,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提出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法院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此案例凸显了律师在批捕阶段主动出击、全程跟进与阶段衔接、量刑协商精准有效的重要作用。
还有熊X偷越国境案。熊X等七人以获取境外居留记录办理驾驶证转换为目的,于2018年两次偷越国境。2024年1月18日熊X主动投案,后取保候审。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明确行为动机,指出其目的与危害性区别于其他偷渡行为;全面梳理从宽情节,如主动投案构成自首、无违法犯罪前科、行为已过多年未再犯;结合刑事政策,依据“慎押、慎捕、慎诉”政策和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理指导意见,论证符合不起诉条件。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最终采纳意见,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案例体现了律师在涉边境类刑事案件中辨析行为动机与危害、把握情节与政策的能力。
在刑事辩护领域,李鉴春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在多个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无论是刑民交叉案件中厘清法律边界,还是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偷越国境等案件中把握情节与政策,都展现了其卓越的辩护水平。他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成功经验,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当地刑事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