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权法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1810027344,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从2018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专精于劳动工伤案件。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常因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问题产生争议,这些争议不仅影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
在第一起劳动纠纷案件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问题产生劳动争议。申请人于2025年10月10日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6692元、加班费2206元、经济补偿4000元。杨权法律师作为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案件。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杨权法律师仔细查阅了被申请人的财务记录,包括工资发放明细、考勤记录等,以确定工资支付情况和加班事实。同时,他还与被申请人的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工作情况和加班安排。通过这些渠道,收集到了相关的证据材料。
在证据链搭建过程中,杨权法律师将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建立了完整的证据链。他将工资发放明细与考勤记录进行对比,以证明工资支付的合理性;将员工的证言与加班安排进行印证,以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
在庭审策略方面,杨权法律师在庭审前充分准备,熟悉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庭审焦点集中在工资、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的计算和支付上。他积极应对申请人的诉求,提出合理的抗辩理由,如工资已足额支付、加班已安排调休等。同时,他还向仲裁委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被申请人的主张。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委出具仲裁调解书。被申请人于2026年3月24日前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申请人调解款8000元,该款项包含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全部费用,双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这起案件以仲裁调解方式结案,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双方的进一步纠纷。
在第二起劳动纠纷案件中,申请人于2017年9月8日入职被申请人处从事快递取派相关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为申请人缴纳社保。申请人在职期间每日工作超12小时,每月仅4天休息日,存在节假日加班情况。2024年11月30日,申请人发现办公系统账号无法登录、工作设备无法正常使用。2024年12月9日,申请人向关联公司邮寄《返岗正常参加工作请求书》,要求恢复劳动条件和岗位,关联公司于次日签收。2024年12月18日,申请人收到落款日期为12月1日的《停工待岗通知书》,通知载明因生产需要居家待岗,复岗时间另行通知。2025年1月7日,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未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随后提起劳动仲裁,提出四项诉求。
杨权法律师作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在证据收集过程中,通过查阅申请人的工资条、考勤记录、办公系统登录记录等,收集到了证明申请人加班和工资支付情况的证据。同时,他还向关联公司调取了《返岗正常参加工作请求书》的签收记录,以及《停工待岗通知书》的邮寄记录。
在证据链搭建过程中,杨权法律师将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他将工资条与考勤记录进行对比,以证明被申请人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将办公系统登录记录与《停工待岗通知书》进行印证,以证明被申请人未提供劳动条件。
在庭审策略方面,杨权法律师在庭审前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制定了详细的庭审策略。庭审焦点集中在被申请人是否未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申请人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上。他在庭审中积极举证,反驳被申请人的抗辩理由。同时,他还向仲裁委申请调查令,调取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申请人的主张。
最终,仲裁委判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74039.4元,对申请人的其余仲裁请求不予支持。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综上所述,杨权法律师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时,通过细致的证据收集、合理的证据链搭建和有效的庭审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在劳动纠纷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充分的证据支持,才能在庭审中取得有利的结果。同时,合理的庭审策略也是胜诉的关键,律师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庭审方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