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争议频发
在周依洁律师处理的案件中,合同履行争议问题反复出现。无论是代建合同、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还是租赁合同,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问题都成为了案件的关键。
代建合同纠纷获支持
201年月,某开发公司与某村合作社签订总包代建合同,约定由开发公司为村合作社代建安置房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开公司提交结算书,村合作社却未支付余款,并提出合同无效、工程量计算错误等抗辩。周依洁律师作为房开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精准启动鉴定程序,推动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针对村合作社提出的“合同无效”抗辩,周律师围绕房开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等要点,成功说服仲裁庭认定合同合法有效。通过质证、补充鉴定等方式,周律师推动仲裁庭将争议造价全部计入总代建费,显著提升了结算金额。最终,仲裁庭裁决村合作社支付剩余代建费用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周律师为房开公司执行到了32239561.11元。
行政处罚纠纷促纠错
2022年某月,永嘉县公安局对胡X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胡X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胡X诉称自己没有伤害第三人的主观故意,且处罚决定作出前未告知陈述申辩权。周依洁律师作为胡X的委托代理人,精准识别程序违法要点,指出永嘉县公安局未告知原告陈述申辩权、未充分听取其意见。通过提起行政诉讼,迫使公安机关重新审视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最终,永嘉县公安局自行撤销了处罚决定,胡X申请撤回起诉,周律师为胡X避免了行政拘留和罚款的不利处罚。
行政诉讼案件赢胜诉
原告王某因门票免票政策、发票开具及门票“最终解释权”问题,起诉被告洞头区XX某某。周依洁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代理人,精准把握原告主体资格问题,指出免票政策并非针对原告个人,原告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同时,厘清行政机关职责边界,论证发票问题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有效论证“首违不罚”合法性,证明第三人符合不予立案条件。从核查期限、执法人员资质等方面,证明被告程序完全合法。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周律师为被告争取到了完全的胜诉结果。
租赁合同纠纷保权益
第三人建设集团为温州某地块施工单位,被告许X在施工中与第三人进行费用结算并出具欠款凭证。第三人将债权转让给原告于X,原告起诉要求许X及建设公司共同承担付款责任。周依洁律师作为许X的委托代理人,紧扣“职务行为”核心抗辩点,证明许X系建设公司现场负责人,结算单据均注明公司名称。推动追加建设公司为被告,将债务主体从个人转移至公司。最终,法院判决建设公司支付原告款项,驳回原告对许X的诉讼请求,周律师为许X实现了个人财产的完全隔离保护。
面对合同履行争议,周依洁律师形成了一套固定的处理方法。首先,精准识别争议点,明确案件的核心问题。其次,针对不同的争议点,收集相关证据,进行有效的法律论证。最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诉讼策略,如申请鉴定、追加被告等,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合同履行争议在各类案件中较为常见,周依洁律师的处理经验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有效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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