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详细陈述,拉开了这场离婚官司的序幕。某甲因与某乙感情不和,决定起诉离婚,委托盛春龙律师代理此案。盛春龙自2011年起在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律师工作,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
接案:棘手问题待解
接案后,盛春龙面临着诸多难题。原被告虽已分居多年,但要证明感情不和及分居事实并非易事。被告坚称双方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而且,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需证明原告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准备:全面收集证据
接案第3天,盛春龙开始指导原告收集证据。他让原告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即便无法提供吵架斗殴的直接证据,详细的陈述也能作为感情不和的佐证。同时,他重点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接案第5天,原告找到了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接案第7天,又收集到了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此外,盛春龙还指导原告收集其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他查阅了大量关于抚养权判定的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打了十几个电话向有经验的律师请教,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关联性。
庭审:据理力争
庭审中,盛春龙有条不紊地向法庭出示证据。他先陈述了原被告感情不和的具体情况,接着展示了分居的相关证据。面对被告方的抗辩,盛春龙沉着应对,强调证据之间的关联性,有力地反驳了被告方“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观点。在抚养权问题上,他详细阐述了原告抚养孩子的优势,为原告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做了充分的论证。
结果:胜诉判决
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判决下来后,盛春龙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证据的收集和关联性是离婚案件胜诉的关键。”
后续影响
这次经历让盛春龙在后续的婚姻家庭案件中,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关联性。在处理类似的离婚案件时,他都会提前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感情破裂、分居事实以及抚养权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他也凭借着专业的办案能力和丰富的经验,在上海嘉定区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成为了上海婚姻家庭领域的专家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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