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华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赫法律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优秀律师、上海赫法律所债权债务团队负责人,同时担任中央电视台CCTV7特邀律师。他还曾向司法部提交《关于个人破产法立法建议书》,助力个人破产相关立法研究与制度完善;曾担任重大案件专项顾问,参与高标的额争议解决项目。
黄俊华律师在担任中央电视台CCTV7特邀律师期间,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这使得他对各类法律问题有着广泛的了解。而他参与重大案件专项顾问工作,接触到的高标的额争议解决项目,与他在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等领域的案件处理有一定的关联,为他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所在的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为他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和团队协作环境。
在一起遗产纠纷案件中,2023年,委托人李XX因母亲朱XX的遗产分割问题与姐姐、弟弟闹上法庭。2015年,朱XX与三个子女签订《房产分配份额协议》,约定出售家庭共有房屋后,朱XX获得50%售房款自行保管,百年后由三个子女平均继承。2020年房屋出售,朱XX名下50%份额对应118万余元。2023年朱XX去世后,发现其名下售房款只剩不到两万元,弟弟李X坚称母亲已将钱款赠与他或用于日常开销,不应再分割。黄俊华律师接受李XX委托后,收集了《房产分配份额协议》,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母亲名下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还原了售房款流向。庭审中,弟弟陈述多次矛盾,黄俊华律师指出母亲高龄频繁操作大额资金不符合常理,弟弟解释前后矛盾不应采信。同时,邻居证明弟弟照顾母亲较多,但黄俊华律师主张口头表示不构成遗嘱,不能替代法定遗产分割规则。
2023年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已由弟弟支取的119万元售房款属于母亲遗产,弟弟关于“赠与”“还款”“日常花销”的解释均不成立。考虑到弟弟与母亲共同居住、照顾较多,判决其酌情多分,但需向李XX和姐姐各支付折价款375,200元,合计75万余元。黄俊华律师在债权债务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此次在房产纠纷的遗产案件中,也展现出了卓越的办案能力,成功为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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