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夏天,重庆的李XX(化名)遭遇了一场意想不到的风波。他与女友刘XX(化名)因日常琐事发生争执,次日凌晨刘XX前往李XX暂住酒店协商矛盾,期间再次发生争执后,刘XX报警称被李XX强奸。李XX随即被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刑事拘留,后转为监视居住。
在此关键时刻,李XX委托了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的王战军律师,执业证号为15001201910089393。王战军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自2019年开始执业,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与取保候审事宜。他以证据审查、程序辩护为核心,能够敏锐察觉指控中的漏洞或不实之处。
王战军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参与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全流程。他第一时间会见李XX,全面了解案件经过和当事人诉求,随后细致查阅包括当事人供述、被害人陈述、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双方伤情检查记录、日常沟通记录等全部卷宗材料。通过对卷宗的梳理核实,他发现了多处关键证据争议点:一是李XX与刘XX系稳定情侣关系,案件源于情侣间日常矛盾,并非李XX主动实施侵害;二是双方陈述在核心事实细节上差异重大,且无充分旁证;三是案发现场监控无法完整还原房间内经过;四是双方体表伤痕成因不明,无法作为认定强奸行为的核心依据。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王战军律师持续推进辩护工作,与检察机关保持高效沟通,多次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指出强奸罪成立需同时具备主观故意和客观强制手段,且证据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而本案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既不能证明李XX有强奸主观故意,也不能证实其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强制行为,未达到刑事起诉的证据标准。
最终,2025年,检察机关采纳了王战军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解除了对李XX的监视居住措施,李XX被依法免除刑事追诉,其人身自由、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典型意义:其一,提醒在处理情侣间纠纷引发的类似案件时,要综合考虑双方关系和纠纷起因,避免仅凭一方陈述定罪;其二,强调证据完整性和关联性的重要性,只有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能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其三,凸显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精准审查证据、有效沟通的关键作用,能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其四,体现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保障司法公正。
在司法实践中,强奸罪案件证据认定和事实判断难度较大,容易出现冤错案件。王战军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办案态度,通过精准分析证据、合理运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执业证号为15001201910089393的王战军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和担当,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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