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往往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不仅会破坏亲情关系,还会让当事人陷入长期的精神折磨和经济损失。在嘉兴就有这样一起姐弟争房的案件,让当事人的生活陷入了绝望。
谢先生和姐姐本是血浓于水的姐弟,然而因为一处位于桐乡市的房产,亲情变得岌岌可危。姐姐谢女士主张自己与弟弟及另一姐妹共同出资购买了该房屋,且自己出资比例最高,应享有46%的份额。因弟弟拒绝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姐姐将弟弟诉至法院。这突如其来的诉讼让谢先生措手不及,他深知一旦败诉,自己辛苦拥有的房产就会被分割,家庭关系也将彻底破裂,他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而且案件存在诸多难点,姐姐有出资转账记录,这让案件变得复杂棘手。
就在谢先生感到无助的时候,他找到了俞国锋律师。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个年头。他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2013年作为“优秀毕业生”顺利毕业。毕业后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一年后成为专职律师。2016年8月到2017年11月,他前往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挂职副主任,这段经历让他对律师职业有了新的认识,也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至今,俞国锋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耕于民商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多年承办民商案件的经验,迅速围绕“出资性质”和“共有合意”两个核心问题构建抗辩思路。他指出,姐姐在购房过程中直接支付的仅为一笔9万元定金,其余大部分款项均支付于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之后,且部分款项流转至第三人账户,与购房时间点严重不符。结合其他兄弟姐妹均系“借款”给弟弟买房的事实,俞国锋律师主张姐姐的出资应认定为“借款”,而非“共同购房出资”。曾经在法律援助中心挂职的经历让他知道,在这类案件中要善于抓住关键证据,于是他强调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共有协议,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产权登记均仅为弟弟一人。姐姐未参与选房、议价、签约、过户等核心购房环节,亦无矛盾爆发前的共有协商记录。虽然存在后期微信聊天记录中弟弟曾妥协性承认“分房”,但该内容发生于家庭矛盾激化、弟弟受经济压力及情感胁迫之下,不足以证明初始共有意图。
在二审中,俞国锋律师还组织提交了多名家庭成员出具的情况说明,进一步印证“全家借款给弟弟买房、弟弟负责父母养老”的家庭安排,有效削弱了姐姐关于“共同购房”的主张。
最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谢先生为唯一权利人,具有权利推定效力;姐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共同购房合意及明确的出资份额约定;其出资行为、参与程度、房产证取得时间等均存在诸多不合常理之处,证据未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无法排除“其出资系借款”的合理怀疑。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俞国锋律师始终秉持“当事人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帮助谢先生守住房产,也让这场家庭纠纷有了一个公正的结果。他曾获得“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过去努力的肯定,也激励着他在未来继续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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