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误工费的赔偿问题常常引发激烈争议。对于受害者来说,因伤无法正常工作,收入受到影响,误工费是弥补损失的重要部分。然而,保险公司为了减少赔偿金额,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误工费,这让许多受害者陷入困境。
陈XX是一位刚入职新公司不久的年轻人,本应充满希望地开启职业生涯,却遭遇了一场飞来横祸。她在上班途中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被告谢XX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她上颌骨、颧弓骨折等严重伤势,车辆及随车物品也损坏严重。交警认定谢XX负全责。陈XX因伤势严重,辗转嘉兴、上海两地住院治疗。出院后,在赔偿事宜上,她与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协商不成,陷入了绝望。本案的难点在于,陈XX有固定工作,事故发生后其工资收入并未中断,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赔偿误工费。这让陈XX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就在陈XX感到无助的时候,她找到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俞国锋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个年头。他2013年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2013年作为“优秀毕业生”顺利毕业。毕业后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一年后正式成为专职律师。他认真负责,尽力做好每一个案件,以让当事人满意为奋斗目标。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他前往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挂职副主任,这段经历让他对律师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耕于民商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案件证据,包括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面对保险公司“收入未减少,不应赔偿误工费”的抗辩,凭借多年承办大量案件的经验,他敏锐地发现了关键事实:陈XX所受伤害已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在庭审中,他精准指出,陈XX误工期间的收入实际上是停工留薪期待遇,这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获得的法定补偿,并非其提供劳动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曾经在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挂职的经历让他知道,要从法律层面清晰界定不同性质的收入,有力驳斥保险公司的观点。
同时,俞律师还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非医保用药不赔”、“护理费标准过高”、“住宿费非法定项目”等常见抗辩理由逐一进行了有力驳斥。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有理有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
最终,法院几乎全额支持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原告的损失共计100,363.81元,由XX公司赔偿39,292.40元,由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赔偿42,371.41元,由肇事司机赔偿鉴定费700元。其中,关于误工费24,435.62元的诉讼请求,法院明确认定“原告误工期间的收入系停工留薪待遇,不属于劳动所得”,对保险公司要求扣除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原告陈XX获得全面胜诉。俞国锋律师始终秉持“当事人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用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曾获得“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这些荣誉也是对他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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