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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丹慧律师抓住关键证据,助被告免于合同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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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53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丹慧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8201711522233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702873874
代表案例:21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拖欠货款案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刑事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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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年开始执业的杨丹慧律师,首次独立办理合同事务案件时,面临原告与被告就合同实际履行主体存在巨大争议的困难。原告主张被告支付货款,杨丹慧律师通过梳理证据,证明真实买受人和履行主体是案外人。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对被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杨丹慧律师首战告捷。
杨丹慧律师抓住关键证据,助被告免于合同付款责任

仅有几页的购销合同,成为了案件的关键线索。原告某某金属公司依据此合同起诉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XX,要求支付货款xxx元及违约金。杨丹慧律师受二被告委托应诉。

接案第1天,杨丹慧律师便开始仔细研究合同和相关材料。她发现本案争议交易发生在购销合同签订数月后,这一细节让她意识到案件可能另有隐情。随后,她花了3天时间,查阅了双方的沟通记录、付款记录等大量资料,发现有证据表明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而且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

庭审前第5天,杨丹慧律师制定了精准的答辩方向,强调本案的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案外人揭某某,而非被告公司。庭审中,杨丹慧律师有条不紊地向法庭展示证据,清晰阐述观点。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丹慧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XX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结案后,杨丹慧律师在笔记本上写下:“合同纠纷中,实际履行主体的认定至关重要。”

这次经历让杨丹慧律师在后续的合同案件中,更加注重对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的调查和证据收集。每当遇到类似案件,她都会仔细审查交易过程中的各种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合同主体认定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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