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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晨阳律师:精准辩护,破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量刑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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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68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郭晨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5年
律所: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2110379089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757164272
代表案例:4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刑诉法硕士,师从刑事诉讼法学泰斗王敏远教授,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刑事部主任,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浙江电视台小强热线栏目咨询律师。执业以来专注刑事领域,参与撰写著作《盈的秘密②——有效辩护的53个证据突破》,所撰《2024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订要点解析》等刑事辩护领域相关文章多次在《浙江律师》等核心、有影响力期刊发表。兼具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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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围绕郭晨阳律师办理的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展开。介绍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相关法律知识及常见误区,详述郭律师办案过程,如论证单纯手机号认定、抽样认定有效性等。最终为王某争取轻判,彰显其专业刑事辩护能力。
郭晨阳律师:精准辩护,破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量刑难题

当遭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纠纷时,法律如何界定权利边界?

在数字化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高发态势,2020-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此类犯罪人数众多。我国《关于办理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常见误区。比如,很多人认为单纯的手机号码不属于公民个人信息,但实际上,如果手机号码能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就应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同时,在认定信息数量和有效性方面也存在风险点,像侦查机关抽样认定全案信息条数及有效性时,如果样本不具有统计学意义,就可能导致认定不准确。

郭晨阳律师:精准复盘,在细节中寻找转机

郭晨阳律师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刑诉法硕士,师从刑事诉讼法学泰斗王敏远教授,现担任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刑事部主任等职务。他自2021年开始执业,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专精专办刑事案件超400件,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021年至2022年8月,王某伙同他人从事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活动,交易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达四千余万条,违法所得一千八百万元以上,于2022年8月被杭州市临安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王某家属委托郭晨阳律师作为辩护人承办此案。

在公安侦查阶段,郭晨阳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王某,并积极与公安经办人员沟通。了解到本案已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郭律师在王某羁押期间共前往临安区看守所会见12次,详细了解案情,还多次通过电话、书面等多种途径与主办警官沟通请教,撰写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但因王某涉及非法获利金额多、公民个人信息广,申请未通过。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郭律师查阅了案卷材料,公安机关认定王某涉及公民个人信息总数4296万条。阅卷后,郭律师与公诉人多次沟通,交换意见,就量刑达成一致,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移交临安区人民法院审判。

审判阶段,郭晨阳律师结合案情提出了专业的辩护意见。首先,关于单纯手机号能否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他指出在卷证据缺乏涉案公民信息的书证材料,若文件仅记载电话号码且无公民姓名等有效信息,不应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其次,他认为不宜通过抽样认定全案信息条数及有效性,因为公安机关未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电子设备导出数据进行司法鉴定,且抽取的100条信息作为样本不具有统计学意义,不宜作为认定全部信息有效的标准。此外,他还强调王某具有积极退赃情节,案发后认罪悔罪,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冻结违法所得,起到了弥补犯罪危害的效果。

最终,郭晨阳律师在庭审上通过积极沟通和专业法律意见,向主审法官指出了本案存在的问题,并提交相关司法判例作为参考。被告人王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840万。在涉案四千余万条信息、违法所得千万的重案中,郭晨阳律师通过精准论证辩点,有效降低了量刑幅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彰显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价值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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