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XX和被告马某某原本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原告出于信任,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给被告转账,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没明确利息和违约责任。被告拿到借款后只零星还了点钱,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8万余元,剩下的钱一直拖欠着。原告多次微信催款,被告都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着不还。
核心争议点:
1.案涉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2.被告应偿还的欠款金额是多少?
关于借款合同效力:
法院查明,案涉借款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原告主张,虽然钱是从金融机构贷来转借的,但借款事实真实存在,被告应该还钱。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进行答辩。法院最终认定,因为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案涉借款合同无效。这是因为套贷转借的行为违反了金融管理秩序,法律不允许这种行为,所以合同无效。
关于欠款金额:
法院查明,双方在2025年6月10日确认欠款金额为549000元,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原告主张按照确认的549000元让被告偿还本息。被告未到庭答辩。法院最终认定,依据双方确认的欠款金额以及相关事实,被告应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
整体判决结果是,法院认定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但因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案涉借款合同无效;被告需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千万不要从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他人,这种套贷行为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存在很大风险。其次,借钱给别人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利息和违约责任,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最后,催款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万一发生纠纷,这些证据能帮你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
这起案件中,虽然借款合同因套贷被认定无效,但原告的合法权益还是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被告需全额归还欠款本息。沈杰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展现出了专业能力。他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有着丰富的经验。在这起案件中,他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当庭完整提交证据,协助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全部欠款。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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