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慧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约80%,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有丰富实践经验。
先看一起婚姻纠纷案例。2006年,原被告在深圳打工时相识,2007年结婚并育有一女。但婚后被告脾气暴躁,对原告和孩子动辄打骂。2010年,原告带女儿回娘家,双方分居长达6年,被告从未联系过她们,也未关心过孩子。多次协商离婚,被告均拒绝。杨慧接手此案后,分析双方情况,指出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无法有效沟通,且分居时间长,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与原告形成稳定生活习惯。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另一起因家庭暴力诉请离婚的案件中,王女士与李先生2022年结婚育有一子。李先生性格暴躁、酗酒,多次对王女士实施殴打、辱骂。2025年3月,王女士报警,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李先生仍未改变。2026年1月,王女士起诉离婚,要求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及离婚损害赔偿金。杨慧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李先生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调解无效,准予离婚。考虑到李先生的家暴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婚生子由王女士直接抚养,李先生支付抚养费,并向王女士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金。
在刑事案例中,被告人刘先生入户盗窃时被房主发现,为逃离现场轻微推搡房主。公安机关以抢劫罪移送审查起诉。杨慧会见刘先生核实细节,确认推搡行为未达到“暴力胁迫”程度。依据相关法律边界,提交《不构成转化抢劫的法律意见》,并与检察院沟通定性问题。庭审中围绕“转化抢劫的暴力标准”发表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变更罪名为盗窃罪起诉,法院判处刘先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还有一起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例。林先生与张先生分居后,林先生趁张先生带孩子玩耍时,强行将孩子带走并藏匿。张先生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儿子抚养权。杨慧为张先生收集证据,证明林先生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法院判决儿子由张先生直接抚养,林先生支付抚养费,探望需提前与张先生沟通并保障孩子安全。
杨慧在这些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婚姻纠纷中,她准确把握法律适用,收集关键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判决结果。在刑事辩护中,她精准分析法律条文,通过与检察院沟通和庭审辩护,为被告人降低了量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姻纠纷,法院越来越注重保护无过错方和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对家庭暴力持“零容忍”态度,在抚养权判决上也会综合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对于刑事犯罪的定性,法院会严格依据法律条文和证据进行判断。
回到最初的困惑,像王女士这样遭受家暴的当事人,在杨慧这样经验丰富、善于收集证据和运用法律的律师帮助下,能够顺利离婚并获得应有的赔偿。杨慧在处理案件时,展现出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和策略制定等方面的优势,为当事人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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