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告是蔬菜供应商,被告是采购方。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拖欠原告12980元货款近3年,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且被告在庭审中以“无欠款凭证”为由,试图赖掉全部欠款。
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这些记录零散且时间跨度大。关键缺失的证据是能够直接证明欠款事实的完整证据链。
臧存良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精准提取微信聊天记录、催款录音、结算单据,将这些证据进行梳理整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证明了欠款金额为12980元。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对证据进行质证,提出“无欠款凭证”的理由。律师则结合通话录音中被告承认“万把块钱我慢慢还”的关键内容进行回应,让法院直接采信了欠款事实。同时,律师主张按LPR的1.3倍计算逾期付款损失,为委托人争取到了自对账之日起的逾期利息。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货款12980元及逾期利息1487.72元,原告全面胜诉。而且本案适用小额速裁程序,一审终审,审理周期短、效率高,诉讼费用绝大部分由败诉方承担,极大降低了维权成本。
臧存良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有着自己的方法论。一是优先固定关键证据,如本案中的微信对账记录、催款录音等,形成完整证据链锁定欠款事实;二是注重庭审中的证据运用,结合关键内容进行有力抗辩;三是依法争取合理赔偿,为委托人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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