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充斥着紧张与焦灼的商业纠纷中,江苏省南京市xx人民法院迎来了一场备受关注的二审庭审。这里,建材公司与园林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历经一审的挫败后,正迎来转机时刻。此前,建材公司为“上海XXXX会所项目”供应石材,然而合同履行完毕,园林公司却拖欠部分货款,我方当事人无奈提起诉讼,却在一审因关键证据系复印件、无法联系证人、供货数量举证不足等原因,遭遇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的不利局面。
在这看似山穷水尽的困境中,陈兵兵律师登场。他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已办理近1000件案件。陈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还有八年从军经历,曾担任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这些经历让他做事干练果断,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他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以敢于创新的精神,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还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
接受委托后,陈兵兵律师对一审判决进行了深入剖析。他深知,要想逆转败局,必须在证据和法律适用上找到突破口。于是,他制定了以“证据规则突破”和“对方举证责任转移”为核心的上诉策略。
在强化证据链条方面,虽然两份《结算审核表》均为复印件,但陈兵兵律师抓住园林公司项目经理黄XX在通话录音中确认的交易习惯这一关键。该录音经对方确认真实性,成了扭转局面的重要砝码。同时,他精准适用举证规则,援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结算审核表》作为园林公司的内部文件,原件理应由其掌控。在我方已提供初步证据(复印件+录音佐证)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园林公司,若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庭审中,陈兵兵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庭审驾驭能力。他敏锐地指出园林公司一方面否认收到审核材料,另一方面又声称已超额付款,其陈述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他还巧妙地将二审争议焦点成功锁定在“欠付货款的具体金额”上,围绕我方证据的证明力展开有效辩论,避免了一审中纠缠不清的证人出庭、质量纠纷等问题。
最终,南京市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陈兵兵律师的上诉意见。法院认定两份《结算审核表》虽为复印件,但在有通话录音佐证且原件应由对方控制的情况下,应予以采信;园林公司未能提供任何有效反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园林公司向我方当事人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18,826.5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陈兵兵律师在这场二审诉讼中,凭借精准的法律判断、出色的庭审策略和冷静果断的处事风格,成功在败局中寻得转机。他将劣势转化为攻势,为当事人实现了最大权益,不仅成功追回全部欠款本金,还让对方承担了诉讼费,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也再次证明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价值和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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