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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合同纠纷:无效协议下的工程款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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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80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柴昊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云南滇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2310665964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8589345652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柴昊然律师,云南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底蕴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处理侵权类、合同类、交通事故等各类法律事务。注重与委托人保持紧密的联系与沟通,确保委托人在每一个阶段都能清楚了解案件进展。 柴昊然律师始终坚信法律的力量,致力于通过自己的专业努力,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贡献力量,成为广大委托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无论是复杂的商业纠纷,还是个人的法律困扰,柴昊然律师都将全力以赴,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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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建工分包协议及补充协议被认定无效。原告主张支付剩余工程款,被告反诉要求支付拖欠款项。柴昊然律师凭借丰富的建工类案件处理经验,深入梳理证据,精准把握争议焦点,最终法院判决原告向被告支付款项及鉴定费,维护了被告权益。
建工合同纠纷:无效协议下的工程款之争

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让当事人常常陷入困境。本案中的原告四川省有限公司与被告彭X就面临着这样的难题。

双方于2019年12月10日签订了《内部钢筋制安分包协议书》,后续又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然而,随着合作的推进,矛盾逐渐显现。原告认为双方所签协议因彭X无相应资质应属无效,遂请求确认相关协议无效,并要求向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46385.77元,同时让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彭X认可协议无效,但辩称已实际完成的施工部分应按约定进行结算,还提出反诉请求,称原告拖欠其工程款和利息、留守工地费用、机械费等共计724370.885元,并要求原告支付相关费用。第三人杨X自称不清楚案件情况,仅表示参与了项目。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柴昊然律师凭借其在建工类合同案件方面的深厚造诣介入其中。柴昊然律师深耕民事领域,尤其专精于建工类合同案件,这一优势使他在本案中展现出独特的能力。他深入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工程款结算、工期延误等核心争议点,擅长梳理工程签证、结算报告、施工日志等关键证据。在本案中,他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链条,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辩护服务。

柴昊然律师在过往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曾参与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工作,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拖欠工程款、维护工程承包方合法权益。在那些案件中,他同样凭借对建工领域法律法规的熟悉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柴昊然律师认真研判每一个案件细节,制定科学合理的辩护策略。法院经过审理,确认了多项事实,包括劳务合同双方、工程款支付详情、鉴定意见等。最终判决认定原告四川省有限公司与被告彭X之间签订的《内部钢筋制安分包协议书》、两份补充协议无效。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判令原告向被告支付款项420799.45元及利息,同时支付鉴定费28000元,驳回被告彭X的其他诉讼请求。

柴昊然律师始终坚信法律能为当事人带来公正,他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在每一个案件中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正如他在本案中所做的那样,深入挖掘案件事实,运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成为广大委托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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