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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维权,三次发问赢了这场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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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80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康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7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上海汉盛(石河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90201910094864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8009933990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本人深耕于公司、行政单位法律顾问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涉及公司及行政单位所涉及的关联案件,如各类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事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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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朱康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拥有大连民族大学土木工程与法律复合专业背景,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在多类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建设工程纠纷及公司法律顾问等领域。
种业维权,三次发问赢了这场仗

在一场农产品种子质量侵权纠纷案的庭审中,朱康代表农户原告方参与交叉询问。他抛出三个关键问题,精准揭示案件矛盾。第一个问题针对被告销售种子的区域,询问是否超出适宜销售范围,让被告难以回避超区域销售的事实;第二个问题聚焦种子发芽率,要求被告解释发芽率仅0.5%-1.5%的严重质量缺陷情况;第三个问题则围绕农户损失,质问被告如何看待农户因种子问题遭受的购种款、实际投入及可得利益损失。

回溯庭前准备工作,朱康在阅卷时就发现诸多疑点。种子销售区域与适宜种植区域不符,以及种子发芽率严重不达标等问题引起他的高度关注。他精心准备了详细的发问提纲,对每个问题可能得到的回答都做了充分预判和应对策略。在对鉴定意见的质证上,他坚持以专业知识和证据为依据,推动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确认种子发芽率严重不达标。

在此案中,被告辩称原告主体不适格、未种植案涉种子、损失与种子无关。但朱康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心准备,精准适用《种子法》产品责任规定,彻底推翻被告的抗辩。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返还购种款24200元,赔偿实际投入损失242250元,赔偿可得利益损失253700元,支付鉴定费25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切实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

朱康认为,庭审准备是一个全面且细致的过程,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走向。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在庭审中应对自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他始终秉持“以专业立身、以诚信致远、以证据为基、以法律为准”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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