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某地,20XX年多起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蒋XX、高X、张X、赵X四名被告人,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为他人提供银行卡用于支付结算,涉及多起诈骗案件和巨额资金。蒋XX出借名下2张银行卡,涉及诈骗资金40万元,获利12000元;高X出借2张银行卡,涉及诈骗资金33万元,获利7400元;张X出借1张银行卡,涉及诈骗资金21万元,获利10000元;赵X帮助提供银行卡,涉及诈骗资金21万元。公诉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四人提起公诉,建议判处蒋XX有期徒刑八个月、高X有期徒刑七个月、张X和赵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均处罚金5000元。
面对这样复杂且严峻的案件,被告人蒋XX的家属委托了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来律师为其辩护。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几百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过超百件相关案件,对诈骗类经济案件更是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还是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纪委监委法律顾问等重要职务。
接受委托后,张志来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在案件侦查阶段就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蒋XX,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细节。每次会见后,都会及时将会见同步给家属,让家属能够了解案件的进展。同时,张志来律师仔细查阅了大量的案件卷宗,包括户籍前科证明信、到案经过、银行卡开户及交易明细等书证,以及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在阅卷过程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在庭审过程中,张志来律师发表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他指出,蒋XX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系坦白;在公安侦查阶段就多次表示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已退还全部违法所得;且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社会表现良好;同时,蒋XX年仅19岁,社会经验浅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恳请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适用缓刑。虽然法院最终未采纳适用缓刑的意见,但对张志来律师提出的坦白、认罪认罚、已缴纳违法所得、初犯、偶犯等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蒋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罚金已缴纳);高X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罚金已缴纳);张X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赵X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蒋XX、高X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追缴张X违法所得按比例返还被诈骗人。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家属对张志来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表示,张志来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始终保持着专业、负责、高效的态度,为案件的辩护付出了大量的心血。他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精准分析,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张志来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彰显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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