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X是某机电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因殴打他人被行政处罚,后因被公诉机关指控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被采取强制措施并羁押于大连市看守所。王XX到案后,其家属委托林岚青律师团队介入案件。林岚青律师团队通过多次会见王XX、仔细查阅卷宗以及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全面掌握了案件的详细情况。
林岚青律师团队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制定了有效的辩护方案。鉴于王XX对指控事实无异议,律师协助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此争取从宽处理。同时,重点提出王XX具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全部退赃”“积极预交罚金”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此外,律师团队还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体现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林岚青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刑民交叉领域案件400余件,每年成功无罪辩护案例十余件,还曾为大连某检察院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担任顾问律师。
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王XX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附加刑为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缴纳),退缴的人民币27322.1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与常规的此类案件判决结果相比,王XX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让王XX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了公正的判决,减少了其羁押时间,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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