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珠海市,原告王XX与被告周某某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了纠纷。原告王XX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被告周某某,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月租金为8500元。然而,被告提前解约,还擅自拆除了房屋墙面、地砖等装修设施,搬走了床架床垫。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租金及占用费、水电费、管理费、律师费等费用,但被告辩称已超额支付租金,装修及更换家具为增益行为,提前解约无主观过错。此案件属于房产纠纷,原告王XX在面对被告的狡辩时,陷入了维权困境,迫切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郑捷峰律师来自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404202210523770,服务地区为广东-珠海,联系地址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A区803。他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郑律师秉持为者常成,笃行致远的执业理念,年均经办逾五十件案件,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高效的庭审驾驭能力。他还是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
接手案件后,郑捷峰律师立即开展工作。他首先对租赁合同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明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为了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他多次前往房屋现场,拍摄房屋现状照片,固定被告拆除装修设施的证据。同时,他仔细梳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从中提取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在这个过程中,郑律师共收集了3类关键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庭审过程中,郑捷峰律师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向法庭提交了收集到的证据,清晰地阐述了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装修、提前解约构成违约的事实。他明确指出被告应承担支付租金占用费、律师费等违约责任,并详细说明了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郑律师的专业表现和有力辩论,得到了法庭的认可。
最终,在XXXX年X月XX日,广东省珠海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原告王XX胜诉。通过郑捷峰律师的努力,原告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应有的赔偿。客户对郑捷峰律师的评价是:郑律师专业又负责。这句评价充分体现了郑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郑捷峰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帮助当事人穿越诉讼迷雾,抵达了权益维护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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