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11月,昆明一家专业从事园艺植物销售的农业科技公司(原告)与被告达成口头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各类园艺植物。自2023年某时起,原告严格按要求供货,双方定期对账。截至2025年X月XX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56594元。对账后,原告多次催款无果,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受损。为维护权益,原告委托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张云顺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是经云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位于昆明北市区核心商业地段,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律所采用合伙人牵头+主办律师+辅办律师+法务助理的团队化办案模式,复杂案件集体研讨,类案数据支撑。张云顺律师自2002年从事律师职业,执业至今十八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主要办理合同、民商诉讼案件及公司非诉法律事务,曾在多家企业集团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熟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具有丰富的争议处理和法律顾问实务经验。
接手案件后,张云顺律师全面梳理原告与被告的沟通记录、供货凭证、对账明细等20多份材料,精准提炼案件关键事实。他对核心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准备质证,确保了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合理主张资金使用费和相关诉讼费,避免原告因法律认知不足导致权益受损。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采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等。庭审中,张云顺律师围绕原告诉讼请求,提交了聊天记录、开单记录截图、付款记录、保全费发票等核心证据,清晰梳理了双方买卖合同的成立过程、原告的供货事实及被告的欠款明细,充分论证了原告主张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最终,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156594元,并支付相应资金使用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张云顺律师从案件立案、证据提交、庭审辩论到判决执行指导,全程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帮助原告高效、便捷地维护自身权益,最大限度降低了原告的维权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彰显了律师在民商纠纷中的专业价值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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