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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与合同纠纷,律师如何力挽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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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26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崔易蓬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任
律所:广东登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20200311868431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
咨询电话:13925350518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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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村民委员会曾在2013年通过公开竞投,把一处商住用地租给A企业开发建设,后来A企业联合B企业与村集体补签了正式租赁合同。然而,从2021年起,两家企业多次拖欠租金,村集体多次催告也无济于事。无奈之下,村集体委托了广东中山崔易蓬律师团队提起诉讼。崔易蓬律师是广东登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执业证号为14420200311868431,律所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体育路灯都华廷D10铺。崔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超过3000件,在经济纠纷、股权争议等领域经验丰富。这次他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最终成功帮助村集体收回租赁地块及地上资产,维护了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
土地与合同纠纷,律师如何力挽狂澜?

这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中,崔易蓬律师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功底。他先固定了违约证据,调取了《租赁协议》《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流水、催款函件等,证实承租方长期逾期付租。依据《民法典》关于出租人法定解除权的规定,结合合同约定,明确村集体发出的《律师函》符合合同解除条件。针对承租方提出的“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已补足租金故无根本违约”的抗辩,崔律师有理有据地进行了反驳。他指出欠租事实发生于疫情前,且合同解除权形成权,一旦解除通知生效即不可逆转;承租方虽诉讼中补缴部分款项,但不影响此前违约状态的认定;合同明确约定了解除后果,应予尊重。最后,法院采纳了崔易蓬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合同解除,承租方返还租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属设施,村集体没收押金,承租方支付逾期交租滞纳金

处理完这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后,崔易蓬律师又遇到了一个共有物分割纠纷的案子。被继承人甲与原共有人乙早年共同登记为某村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的权利人,各占二分之一份额。因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案涉不动产被征收,征收补偿款近200万元,由甲指定的侄女(被告丙、第三人丁)代为领取。甲于征收完成后不久与原告戊登记结婚,十余天后因病去世。戊以甲配偶身份诉至法院,主张分割甲名下二分之一的征收补偿款,并要求丙、丁全额返还。崔易蓬律师接受被告丙及第三人丁的委托后,围绕争议焦点开展工作。他进行权属与出资核查,梳理征收补偿明细,指导当事人收集锌铁棚搭建收据、公墓购置凭证等证据;固定赡养事实,调取甲的住院病历医疗费支付记录,走访村民制作证言笔录;提出婚姻关系与过错抗辩,指出双方婚姻关系仅存续十余天,且戊未能举证尽到扶养责任;还进行程序抗辩,申请对甲生前笔迹进行鉴定。庭审中,崔律师紧扣核心,质证原告证据漏洞。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部分核心观点,判决被告丙向原告戊返还补偿款67万余元,远低于原告诉求的99万余元,当事人对结果表示认可。

崔易蓬律师翻到办案笔记下一页,上面记着一起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纠纷。委托人(原审被告)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先后于2010年、2013年签订两份协议。被上诉人主张两份协议均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因涉及集体土地违规转让应属无效,要求委托人返还差额款项及利息。委托人则认为2013年签订的《协议书》实为前一份合同的终止及补偿协议,合法有效,且被上诉人的诉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一审法院部分支持了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委托人委托崔易蓬律师代理提起上诉。崔律师接手案件后,精准定性协议性质,主张2013年《协议书》是终止结算协议;厘清法律关系与时效,论证合同无效及返还财产请求权的相关问题;还进行实地调查与证据梳理,指出一审法院认定“土地收益”与“资金占用”抵扣上的事实不清。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崔易蓬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土地租赁、共有物分割、土地使用权转让等纠纷中,法律关系复杂,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至关重要。遇到类似的经济纠纷股权争议等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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