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满心欢喜地签订了《定车合同》,本以为能顺利拥有一辆心仪的前置顶自卸翻斗载货汽车,然而现实却给了他沉重一击。车辆交付时,底盘配置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整改后依然问题重重,还拿不到车辆合格证等合法手续,这让远在陕西的余某陷入了维权困境。
在余某不知所措时,他找到了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黎芳律师。黎芳律师执业7年,深耕随州本地法律服务10余年,覆盖婚姻家事、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9大核心领域,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接手案件后,黎芳律师首先面临的难题是被告湖北某公司辩称合同无公司公章、款项未入公账,否认自己是合同相对方。黎芳律师通过仔细梳理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整改沟通记录等证据,精准锁定尹某系实际履行方。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大量的聊天记录和付款凭证中抽丝剥茧,成功证明尹某以个人名义收款、承诺整改,最终让法院认定尹某为实际合同相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避免了因“找不到公司”而无法获赔的风险。
在证据收集方面,黎芳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她引导原告在收车、整改、验收等关键节点留存书面异议、拍照录像、保存微信记录。从车辆交付时的不合格情况,到整改方案的提出,再到整改后仍不合格以及被告拒不提供合格证等情况,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这些证据为法院认定被告根本违约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在庭审策略上,黎芳律师准确运用《民法典》关于合同X定解除权的规定,论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她详细阐述了车辆配置根本不符、整改后仍不合格、无合格证无法上牌等情况,让法院清晰地认识到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同时,她还精细化核算原告的损失,逐一梳理保险费、送车费、贷款违约金、锁车宝费用、交通费等十余项损失,并提供相应凭证。最终法院支持了其中48416.72元,远高于被告提出的“无损失”抗辩。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尹某签订的《定车合同》,被告尹某退还原告购车款158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8416.72元。余某顺利获得退款及赔偿,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
黎芳律师始终秉持着“勤勤恳恳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用心用情办案,做一名有灵魂的法律人”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与责任为当事人撑起了法律的保护的伞,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在法律的阳光下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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