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法学本科毕业,一直坚持提升自身法律专业水平,有着12年刑事辩护经验,主办业务涵盖刑事风险识别预防等多个方面。他还担任绵阳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办理过800余件民事案件,标的超2000余万元,处理过大量离婚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事务诉讼实践经验。
在龚X诈骗案中,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刘波详细阅卷和分析庭审情况后,开始了他的辩护。他指出龚X在共同犯罪中仅参与了第一次购买透视麻将活动,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这一精准定性源于他多年刑事辩护中对共同犯罪理论的深入研究和实践。在过往的刑事案件中,他就曾多次准确区分主从犯,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处罚。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龚X分得7000元赃款的事实,刘波提出有力质证意见,辩称这是杨X归还的私人欠款,并非赃款。这种对款项性质的厘清能力,得益于他在众多案件中对证据和事实的细致审查,他总能从繁杂的证据中找到关键线索。
为证明龚X有悔罪表现,刘波当庭出示收条,证实龚X案发后主动退还杨XX10000元。他在处理其他刑事案件时,也常通过收集类似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宽大处理。
此外,他强调龚X无违法记录,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蓬溪县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刘波关于“龚X系从犯”以及“积极退赃”的辩护意见,龚X成功获得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的判决,避免了牢狱之灾。
在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何XX盗窃案中,刘波担任其中一名被告人何XX的辩护人。他提出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系初犯、被盗物品已返还被害人等从轻处罚意见,请求法院适用缓刑。这一系列意见的提出,是他多年刑事辩护经验的体现,他深知在这类案件中如何抓住关键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判决。江油市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意见,何XX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在江西省XX县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李XX委托刘波代理。被告陈XX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刘波凭借丰富的婚姻家庭案件处理经验,为原告提供有力支持。他协助原告整理证据,证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分居多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他在江油市人民法院的家事纠纷中进行过多次调解,对婚姻案件的处理有着深刻的理解和实践经验。最终,法院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
刘波律师以“高效、诚实、信用、尽责”为执业理念,在绵阳、江油维护法律公正的道路上勇敢前行。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这起起案件的胜诉,正是他多年执业生涯的有力印证,也让他在法律道路上继续坚定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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