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他们作为供货方,和被告一签订了玉米原料购销合同,把玉米送到被告二厂区,按实际供货量结算,公司先开具发票,被告按发票金额付款。公司依约完成了273.4吨玉米供货,也足额开具了发票,可被告一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下444754.8元一直拖欠着,多次催款都没用。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委托毕晓娜律师代理维权。这起案件因为管辖问题,从甘肃法院移送至四川德阳罗江区法院审理。庭审时,被告二说自己只是货物接收方,不是合同相对方,没有付款义务;被告一则干脆拒不到庭,想逃避付款责任。
毕晓娜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一直秉持着“尊重事实、信仰法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她接手案件后,开始全面梳理证据。原料购销合同、发货单、地磅结算数据、银行交易明细、发票凭证、微信催款记录,她把这些全链条证据一一理清,精准锁定了合同相对方、实际供货量、欠付货款金额等核心事实。同时,她依据《民法典》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明确主张欠付货款本金,还按LPR上浮50%的标准合法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清晰地厘清了被告二仅为货物接收方、不承担付款责任的法律关系。
毕晓娜律师在办案时,向来注重证据梳理,就像这次,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只为给委托人争取最大的权益。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一构成违约,依法判令其向委托人支付全部欠付货款444754.8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一全额承担。
事后,委托人对毕晓娜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称赞她专业又负责。毕晓娜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成功帮助委托人在跨域诉讼中全额追回欠款及逾期利息,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在以后的执业道路上,她也会继续用法律武器,为更多的当事人守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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