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宜宾市,有一位名叫李X的人,陷入了一场诈骗案的漩涡。2018年至2019年间,他虚构自己取得某产业园劳务工程及某土石方工程发包权的事实,以合同履约金的名义骗取了被害人杨某7万元,而后将这些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开销。这一行为让他站在了被告席上,面临法律的审判。
贾超颖律师,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曾先后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和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实习,积累了扎实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刑事案件办理技巧。他还是2018年度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并且曾长时间在宜宾交通广播电台做客《律师在线》节目。贾超颖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千余件,尤为专精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及侵犯财产犯罪等案件。
在李X的案件中,贾超颖律师作为其辩护人,提出了一系列精准的辩护意见。他指出,李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可以减轻处罚;李X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应从宽处理;李X积极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7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而且李X系初犯,请求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定,李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同时,法院也认可了贾超颖律师提出的观点,认定李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减轻处罚;李X当庭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李X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贾超颖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李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贾超颖律师凭借其精湛的法律服务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成功为李X争取到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等多重从轻情节,使李X在诈骗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获得缓刑判决,免于实刑收监,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贾超颖律师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他“价值源于精湛的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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