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控方移送的卷宗,证据杂乱且部分事实不清,摆在了刘大庆面前。这是他首次独立办理的诈骗案,当事人陈女士被指控于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期间,以帮助被害人唐女士购买房产为由,骗取86万元。
接案第1天,刘大庆迅速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他发现本案案情复杂,涉及复杂的民间借贷与委托购房法律关系的界定,以及巨额资金流向的核查。为了理清案件脉络,刘大庆查阅了大量类似案例资料,打了十多个电话向同事请教相关法律问题。
准备阶段,刘大庆凭借敏锐的法律洞察力,紧紧抓住了证据链条中的薄弱环节。接案第3天,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缺乏关键证据支持,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不足以证明陈女士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实施了诈骗行为。
庭审/调解阶段,由于刘大庆律师的有效抗辩,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先后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即便在案情复杂、审查期限延长的情况下,刘大庆始终坚持“疑罪从无”的辩护立场,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多轮深入的沟通与交涉,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经过长达数月的拉锯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刘大庆律师的辩护意见。检察院认为,虽然公安机关移送了起诉,但认定陈女士犯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书。陈女士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无罪,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人身自由得以恢复,名誉得以保全。
结案后,刘大庆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证据是刑事辩护的关键,一定要严谨审查。”之后再办理诈骗类案件时,他都会先仔细审查证据链条是否完整,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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