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珠海,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一位员工在某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后来该员工因病就医,产生了高额的医疗费用,却因公司未缴纳社保而无法报销,这给员工及其家属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该员工家属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他们找到了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
郑捷峰律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自2022年执业以来,秉持为者常成,笃行致远的执业理念,年均经办逾五十件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他还是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
接手案件后,郑捷峰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首先详细查阅了案件相关材料,包括员工与公司签订的《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以及《协议书》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郑律师敏锐地意识到,公司与员工达成的放弃缴纳社保约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无效。
为了更准确地计算员工的医疗待遇损失,郑捷峰律师多次与员工家属沟通,了解就医的详细情况,包括药品类别、就诊医院等级等。依据《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区分甲类、乙类、丙类药品及三级、二级医院的报销标准,精确计算出实际医疗待遇损失为199532.78元。
在仲裁过程中,郑捷峰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高效的庭审驾驭能力,有力地阐述了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应承担的责任。对于公司提出的各项抗辩理由,郑律师都能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反驳。最终,仲裁委采纳了郑律师的观点,认为公司与员工达成的放弃缴纳社保约定无效,《协议书》约定的40000元款项仅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费,未包含医疗待遇损失。公司未对员工的医疗待遇损失举证抗辩,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支持了员工家属关于医疗待遇损失199532.78元的请求。
案件胜诉后,员工家属对郑捷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郑捷峰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执业理念,以笃定的脚步陪伴当事人穿越诉讼迷雾,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他将继续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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