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周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历某彩礼32,221.6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见面礼部分不予返还);案件受理费762元,原告负担460元,被告负担302元。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吉林恒正达律师事务所祁月律师的一场证据与法律适用的攻坚战。祁月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件,其中经济案件占比约70%,有着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
2025年,祁月律师接下了历某的案子。初步判断,这起案件形势不容乐观。原告历某与被告周某已共同生活一年多,被告辩称款项均为见面礼(赠与),且双方已共同生活两年以上,视为结婚,不应返还。但祁月律师仔细研究后,认为案件存在转机。
证据收集是本案的难点。为了证明88,888元为彩礼且已交付,祁月律师收集了银行取款记录,以证明款项的来源;又整理了微信聊天记录,锁定交付的事实。这些证据形成了有力的证据链,为后续的庭审打下了坚实基础。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款项的性质上。被告坚称款项为见面礼,属于赠与不应返还。祁月律师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88,888元数额较大、数字吉利,应认定为彩礼。同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虽共同生活,但依法应适用彩礼返还规则。
在这个关键环节,祁月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援引和扎实的证据,成功扭转了局面。法院最终采纳了祁月律师的意见,认定10,001元为赠与不予返还,88,888元为彩礼,酌定返还70%。扣除被告已返还的3万元,为原告追回32,221.6元,有力维护了给付彩礼一方的合法权益。
祁月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办案风格。她不仅是吉林恒正达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还是吉林市总工会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在民商事及侵权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彩礼返还案件的成功,再次证明了她在法律实务中的能力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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