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X,是被监护人吴X锭的外祖父。被监护人出生后,生父一直不详,而生母吴X琪不仅未履行抚养义务,也未支付抚养费,孩子长期由外祖父实际抚养照顾。生母没有稳定的收入和固定的住所,明显缺乏抚养孩子的能力。外祖父身体健康且有一定收入,具备监护能力,于是决定申请撤销生母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
在这个案件中,韩蕊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韩蕊律师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她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还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在从事律师工作前,她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有着较为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
在接手案件后,韩蕊律师的第一步就是收集有力证据。为了证明外祖父具备监护能力以及生母缺乏抚养能力,她积极与外祖父沟通,详细了解其收入情况、身体状况等信息,并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外祖父的收入流水、健康体检报告等。同时,她也对生母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收集到了生母没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的证据。这些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庭审策略方面,韩蕊律师精心准备。她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辩论策略。在法庭上,她以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言辞,阐述了外祖父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她强调了生母未履行抚养义务的事实,以及外祖父长期照顾被监护人且具备监护能力的情况,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生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生父不详,外祖父已实际承担抚养责任且具备监护能力,变更监护人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健康成长。依据相关规定,判决将被监护人的监护人由生母变更为外祖父,且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韩蕊律师始终秉持着“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用实际行动维护着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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