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爱荣是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也是南京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她先后在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深造,法学专业功底十分深厚,还兼具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双重专业资质。
自2013年开启执业生涯,周爱荣已经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她累计承办了数百起民商事、经济及刑事案件,为多家公司和个人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还担任过几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她擅长民商、经济案件及刑事辩护,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有几个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周爱荣的专业能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2017年3月1日,原告张某与被告郭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某支付了大部分房款,郭某交付房屋后,却在2021年3月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张某委托周爱荣律师代理诉讼。周爱荣针对银行提出的“善意取得”抗辩,收集并提交原告实际占有的证据,如社区证明、装修票据、物业发票等,成功证明银行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否定了其善意取得的成立。法院最终判令涤除抵押权,支持过户请求,并适度调减违约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是周爱荣擅长处理的案件类型。2020年4月,原告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原告索赔近2000万元。周爱荣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分解抗辩,重点突破,成功界定“高估冒算”需主观故意要件,推动法院适用LPR标准计算逾期违约金。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多项高额诉请,被告承担的总额约667万元,远低于原告最初索赔金额。
还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位某与被告杨某系朋友关系,杨某向位某借款,要求将部分款项转入被告王某的银行卡。借款到期未还,位某起诉要求杨某偿还借款,王某承担补充责任。周爱荣代理被告王某,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明确指出出借银行账户行为与借款债务之间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法院最终判决仅由杨某偿还借款本息,王某不承担任何责任。
周爱荣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高效的办案节奏和真诚的服务态度,收获了客户的满分口碑。无论是个人法律纠纷还是企业法务问题,她都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在未来的法律之路上,她也将继续践行“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追求最大的权益”这一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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