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XX公司完成Kxx路段山坡落石整治并验收合格。然而,2022年3月,被告人薛XX、黄XX合谋,经单位集体决策,以边坡落石整治项目为名办理手续,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将采挖石料伪装成施工尾料、弃料出售牟利。此后,刘XX、高XX等人参与其中,高XX以挖掘机、气体爆破方式非法采挖、加工、出售石料,各被告人的行为对国家矿产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案件被提起公诉,各被告人面临法律的制裁,形势严峻,各方陷入巨大的困境之中。
吉林展鹏律师事务所的董雪娇律师接手了被告人薛XX的辩护工作。她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阅卷,仔细梳理了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和证据。在这个过程中,她发现虽然薛XX参与了公司的决策,但对于具体的非法采矿操作并非直接主导,且其对违法所得的分配并没有起到决定性作用。同时,董雪娇律师还注意到薛XX有自动投案的情节,尽管在到案后未第一时间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但如实供述这一情节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这些发现为案件的辩护找到了关键的突破口。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被告单位吉林省XX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薛XX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四万元。虽然薛XX被判定有罪,但董雪娇律师的辩护工作为其争取到了相对合理的量刑。考虑到案件的严重性和其他被告人的量刑情况,薛XX能够在如实供述后获得从轻处罚,避免了更重的刑罚,这对于薛XX及其家庭来说意义重大。此后,董雪娇律师依旧秉持着守正持法、尽心尽责的执业理念,投入到一个又一个案件的办理中,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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