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恪尽职守,服务至上。”这是孙乐乐律师一直坚守的执业理念。在一个建筑工人工伤案件中,这句话得到了充分体现。委托人在高空作业时因安全带脱落坠落,造成脊髓损伤、高位截瘫等严重损伤,经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二级、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然而,用工单位与总包单位互相推诿,拒付工伤待遇,委托人家庭陷入绝境。孙乐乐律师接手此案后,首先固定了工伤及伤残核心证据,收集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一系列材料。接着,他精准核算巨额工伤待遇,按日工资320元核定月工资7640元,依法计算各项赔偿。同时,依据相关政策,主张总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有力驳斥了对方的抗辩。最终,仲裁委完全采纳了孙乐乐律师的意见,用工单位支付各项工伤待遇,总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为伤者争取到近170万元的赔偿,为伤者后半生提供了坚实保障。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孙乐乐律师同样践行着这一理念。委托人在安置房项目工地工作,被拖欠工资98000元,包工头及项目公司长期推诿、拒不支付,且项目公司下落不明、逃避法院送达。孙乐乐律师收集欠条、项目施工事实等证据,明确责任主体,将包工头及项目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因被告失联,他依法申请公告送达,在两被告均未到庭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举证、质证等庭审流程,并主张逾期利息。最终,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委托人时隔8年全额追回欠薪,彰显了孙乐乐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在面对复杂的民商事纠纷时,孙乐乐律师依然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委托人与被告之间存在货车租赁、资金借贷等多重法律关系,被告出具48万元欠条后拒不还款,担保人也不履行担保责任。孙乐乐律师逐笔核对、厘清48万元债权结构,固定证据链,区分合法性并预判风险。在庭审中,他客观还原真实交易背景,主张合法债权。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核心抗辩与主张,在48万诉求中精准锁定合法债权23万余元,为委托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孙乐乐律师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在各类案件中展现出专业的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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