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精选解答 > 商品房预售方的资格是什么呢

商品房预售方的资格是什么呢

时间:2025.05.0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152人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方的资格:
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美玲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公司治理常年法律顾问、劳动争议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事等民商事专业领域的风险防控和争议处理。执业多年来担任十几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的法律风险防控保驾护航;代理东湖肯辛顿、逸翠湾、奥园广场、东方国际等楼盘几百户业主的维权诉讼;代理企业和劳动者上百件劳动争议纠纷等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