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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是否应缴纳契税

时间:2025.02.0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12人
律师解析:
1、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时候,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因此,回迁房也是需要缴纳契税的,契税应由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权的一方缴纳,且税率等政策对商品房和回迁房的规定和要求是一样的。
2、回迁房应缴纳契税的范围包括:
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与:
(1)以房屋权属作价、入股;
(2)以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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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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