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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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标准为12%。非财政供给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每年度确定一个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的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按元计算)加上单位给予的同等金额补助。

关于公积金缴费比例,按规定,缴存比例不低于工资额的5%,具体比例单位和个人可调至最高15%和10%。1998年12月15日后工作的员工,单位缴纳比例可提至25%,个人不低于10%,不超15%。请留意个人和单位的具体比例。

公积金缴存最低比例为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5%。员工和单位均需按此比例缴纳,汇至个人账户。公积金仅适用于城市地区有稳定职业的雇员,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除非特定情况才能停缴。作为公共资源,公积金旨在改善居住条件,应合理使用,遵守法规,确保资金有效配置。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通常为5%-12%,常用比例为8%,雇主与员工等额缴纳。雇主可自愿提供补充公积金,员工无需支付。缴存基数为上年月平均工资,须满足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限制。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和用人单位按相同比例缴纳,比例不低于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从薪水中扣除并代为缴纳,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转入住房公积金专门帐户,再交由受托银行计入个人帐户。住房公积金是长期住房储蓄金,适用于各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及其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