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可否主张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房屋延期交付而免责
律师解析:
如果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因
不可抗力造成的延期交付,
承包人免责。那么疫情防控导致的房屋延期交付,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应当免责。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向发包人申请工期顺延,否则应当承担延期的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六条第一款
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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