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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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产权期满后的拆迁补偿问题探讨若房屋产权期限届满,面临拆迁时将会享有相应补偿。值得注意的是,房屋所有权本身具有永久性特征,唯独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存在明确期限设定。现如今我国对于住宅性质建筑用地使用权在期满之后,只要该房屋仍保持完好无损状态,便无需额外缴纳土地出让金费用,将与其他正常使用的房屋同等看待并给予市场价值上的补偿。

商铺拥有的40年产权到期后的拆迁补偿问题住宅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四十年后,若该地发生拆迁事宜,承租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拆迁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承租方提供合理的赔偿金。对于已经违章建造,或者其使用期限超过法定时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拆除,将不予以任何形式的补偿。但若属于未经批准却使用期限尚未超出法规要求的临时性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拆除,同样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与适当程度的补偿。

在建筑改造中,租户如遭征迁,有权获得拆迁安置及可能的停产停业损失赔偿,数额依据房屋征收前盈利和停业时间等因素确定。各地执行细则各异,所有权人与租户需协商处理,优先解除合同或另觅租赁地。法定和历史租赁通常按产权调换安置;市场租赁复杂时,建议优先解约。

大规模拆迁中,补偿款保障公平,包含房屋重置费(按房屋结构和折旧估算)和过渡期补偿(保障生活质量)。征收需基于公共利益,遵循公平补偿和法定程序,涉及公告、调查、听证等环节。征收可能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消灭,一是协议解决消失,二是依法执行推动房屋征收。

离婚后,夫妻共同名下因拆迁产生的补偿款仍有权分配。婚姻期间拆迁安置房视为共同财产可依法分割。即使未事先分割,拆迁时双方均有权主张权益。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财产处理须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特定权益原则(如子女、女性及无过错方权益)作出公正判决。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