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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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购置房产时是否必须双方共同签署合同在购买房屋时,并不一定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相关文件,除非该购房合同的买受人为夫妻二人。若购房合同的买受人仅为夫妻中的一方,则只需该买受人进行签名确认便可。在完成房产证的办理手续之后,将会产生一本房产证及一本共有产权证,这两份证件将能够明确地证明该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在二手房交易中,夫妻双方是否必须共同到场,得看具体情况。要是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一般得双方都来;要是其中一方来不了,就得出具经过公证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要是买房子,随便哪一方来都行,但得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另外,买卖双方还得准备其他的证件资料,比如契税完税证明、户口簿、离婚证之类的。

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证上并非必须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是否写夫妻双方名字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购买不动产且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无论该不动产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房产证上是否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并不会影响该不动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购买房产时,夫妻双方并非必须共同签署协议,这取决于购买房产合同中的买方是否包括双方。若仅有一方为买方,则该方单独签署即可。交易完成后,会颁发房产所有权证书和共有人权益证书,证明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证上并非必须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是否写夫妻双方名字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购买不动产且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无论该不动产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房产证上是否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并不会影响该不动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