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高校学生公寓免征
房产税。
对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
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
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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