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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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欺诈案件中,通常将其参照适用于普通诈骗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予以责罚。若该案件涉及合同诈骗方面的问题,则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结合案情实际情况设定基准刑期与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确定最终的刑事责任。对于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措施有哪些在房产合同诈骗案件中,法院通常会依据不同的情节和金额对被告进行判决,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首先,若合同诈骗活动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则被告人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可能被判处相应的罚金;其次,倘若诈骗金额规模庞大且具备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被告人将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最后,若诈骗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被告人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引发诈骗罪之应对策略在遭遇房地产交易欺诈行为之时,我们可以相应地采取以下适当的补救措施: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尝试变更或解除相关合同;其次,拒绝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合同条款;再次,暂时停止履行合同义务;然后,请合同监管机构对所涉合同进行合法性确认;再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据法律规定确认合同无效;最后,应立即向当地司法机关进行报案,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商品房交易诈骗的成立条件包括:首先,当事人存在欺诈行为,如发布虚假房产信息等。其次,当事人要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在签订合同时就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然后,受害方因为欺诈而产生误解,并签署了协议,支付了款项。最后,受害方遭受了精神或物质上的损害,且该损害与欺诈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认定房屋买卖合同诈骗,要从多方面考虑:一是看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财产的目的,是不是故意编造理由逃避履行合同义务;二是看是否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比如权属、质量等,让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三是看对方是否因为受到欺骗而遭受了财产损失。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