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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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网签房屋遭查封并办理产权证的法律问题探讨司法机关对房产实施查封措施,通常缘于该房产涉及到法律纠纷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至于房产是否已在网上签约或完成备案手续等因素,实际上并无过多关联性。只要合法地具备了财产保全申请条件或是由于具有其他法律依据且情况需要,法院便可依据法定职权对房产进行查封。即便房屋买卖合同已经通过网络方式签署,仍可能面临着依照法律规定而遭受查封处置的风险。

在没有房产证时,如有有效购房合同,可根据情况选择不同方式更名: 1.若未进行网上签约和备案,更名相对简单,不涉及房地产管理部门,只需与开发商协商更换合同主体。 2.若已完成网上签约、备案及贷款手续,更名需购房者与开发商充分协商,同意后撤销原合同,与新购房者签署新合同并备案。

在二手房交易中,网络签署备案登记是指通过互联网签订的合同。这种备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正规的二手房交易必须完成网络备案,这能有效防止购房者误购被查封的房产,减少一房多卖的风险,并防范房产经纪公司的不规范行为。网络签署备案登记是二手房交易的必要环节,为交易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购房定金原则上可退还,但具体能否退还需视情况而定。若无特别约定,开发商应退还定金。若无法协商达成共识,需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未能购房,且开发商无隐瞒或欺诈行为,购房者需承担违约责任。

定金作为预付担保,在合同签署前支付,旨在确保债权履行。支付方与接收方基于法律规定可约定定金条款,债务人履约后,定金通常折抵价款或按约定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