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查看
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
契税证);
2、
产权是否明晰无
纠纷(是否有
抵押,查封,
离婚析产,
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须注意:
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是否在
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
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
侵权(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
物业费用是否
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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