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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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如果所申请之贷款被用于支付夫妇二人共同生活所需费用,那么妻子便有责任承担起相应的还款义务;然而,如果这笔贷款仅仅是丈夫个人生活使用所产生的支出,或是房屋是在丈夫婚前购买,而后结婚后才将房产用以抵押贷款,则该笔债务将完全由男方独自承担,无须妻子加以分担。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属于个人债务,那么在离婚后,只要该房产归属于这一方,且没有其他限制抵押的因素,那么另一方就有权用这处房产去办理抵押贷款。不过,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欠下的债务没有还清,即使已经离婚了,那么该房产也可能因为需要偿还债务而受到影响,从而对抵押贷款的申请产生不利影响。

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及房产抵押问题,若房产归一方所有且其有完整所有权,那么这房产可以用来抵押申请贷款。但要是房产是共有资产且没分割确认所有权,那就不能用这房产来抵押贷款了。

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属于共同债务。但若有证据表明该贷款仅用于个人用途而非家庭生活,则可能不被视为共同债务。按照我国法律,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个人债务,除非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否则配偶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房产抵押给私人债权人后,若无法偿还债务,即使未过户,抵押也视为无效。此时,转售房产偿还几无可能,双方应坐下来协商妥协。若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其他困境,借款人只能自行售房偿债。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协议无效。诉讼仅针对借贷行为,不涉及房产。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通常会采取法律手段申请强制执行和公开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