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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抵押债权优先受偿的法律依据: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有权就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这一规则明确了抵押债权在破产清算中的优先地位,是担保制度在破产程序中的延续。
(2)抵押财产变价后的清偿规则:管理人会对抵押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所得价款首先用于清偿对应的抵押债权。若变价所得足以覆盖抵押债权,债权人的债权可全部实现;若变价所得不足以清偿,未受偿的债权部分将转为普通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一起按照法定清偿顺序参与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
(3)抵押债权的清偿顺序位置:抵押债权的优先受偿权需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行使。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人报酬等,共益债务是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产生的债务,这两类债务需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支付,之后才轮到抵押债权受偿。
提醒:
抵押债权人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抵押证明材料,以保障优先受偿权的实现;若抵押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未受偿部分转为普通债权后,需按程序参与后续分配。
2026-01-06 20:1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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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抵押债权的优先受偿范围。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可就该抵押的特定财产主张优先受偿。管理人会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对抵押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对应的抵押债权。
(二)区分抵押财产变价后的清偿结果。若抵押财产变价所得足以覆盖抵押债权,债权人的该部分债权可全部实现;若变价所得不足以清偿抵押债权,未受偿的部分将转为普通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一同按照法定清偿顺序参与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
(三)注意优先受偿的顺序位置。抵押债权的优先受偿权排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即破产财产需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剩余部分再用于清偿抵押债权,之后才轮到普通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2026-01-06 18:2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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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程序中,以特定财产设立抵押担保的债权属于优先受偿债权。持有该类债权的主体,可针对抵押的特定财产主张优先受偿权利,管理人会对抵押财产进行变现处理,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清偿该类债权。
若抵押财产变现金额足以覆盖对应债权,该债权可全部得到清偿;若金额不足,未获清偿的部分将转为普通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一同按法定顺序参与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
抵押债权的优先受偿顺序位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但仍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2026-01-06 17:5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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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破产清算中,抵押债权属于优先受偿债权,其受偿顺序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普通债权之前;抵押财产变价所得不足以清偿抵押债权的,未受偿部分转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有权就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管理人会对抵押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对应的抵押债权。若变价所得足以覆盖抵押债权,债权人的债权可全部实现;若所得不足以清偿,未受偿的债权部分将转为普通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一起按照法定清偿顺序参与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债权的优先受偿并非绝对优先,其受偿顺序位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普通债权之前。如果您在破产清算中涉及抵押债权相关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2026-01-06 17:4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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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中,对破产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可就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这是抵押债权的核心权利属性。
管理人会依法对抵押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比如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转化为价款,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对应的抵押债权,保障担保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益。
若抵押财产变价所得足以覆盖全部抵押债权,债权人的债权可通过该价款完全实现,无需参与后续普通债权的分配流程。
若抵押财产变价金额不足以清偿全部抵押债权,未受偿的部分将转为普通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一起,按照法定清偿顺序参与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
抵押债权的优先受偿地位具有相对性,它需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完毕后进行,但优先于普通债权获得清偿,这是破产清算中债权清偿的法定要求。
2026-01-06 16:49:36 回复